企业改制何时生效?
法律上是立即生效,实际上要复杂一些。 因为涉及到改制的文件、材料非常多,需要整理汇总,报请审批,然后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这些流程一般要持续3-6个月不等。 当然,如果仅仅是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不涉及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变化的话,则不需要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只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即可。
不过,无论是哪种情形,都不是“立即生效”的简单意思,而意味着“自相关决定做出之日起生效”。 举个例子:某有限公司有5个股东,即A(占股20%)、B(占股40%)、C(占股15%)、D(占股15%)和E(占股10%)。现因经营发生困难拟进行改制。经股东会决议:一、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减至80万元;二、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随后,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变更注册资本及注销原(备)案的公告。在公告满30日后,办理了相关的变更手续。
在此情况下,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何变化呢?根据《公司法》第43条第2款的规定,除股东会作出决议外,应当由股东在公司变更注册书以及其他附随文件中予以明确。例如,在本案例中,如果股东会仅作出上述两个决议,则应当在工商资料中的变更注册书中载明新股东对原注册资本的承担情况以及原(备)案注销的情况等。 至于原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剩余部分40万元是否属于法定公积金,则并不影响该资金成为企业自有资金的性质。 根据《民法典》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实缴资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一半。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要求;二是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必要的财产;三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当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公司应当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四是有限责制任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五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 当然,法律赋予企业的自主权是有限的。除了企业法人有权依法自主地决定其内部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外,其他自主权都是有条件的。如劳动用工制度上的自主权就受“平等、自愿”原则的限制。也就是说,企业不仅不能在订立合同时收取保证金,而且也不能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