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贷款还是适度好?
明确一点态度。我是支持棚户区改造的。 原因无他,我只是觉得一个人如果连自己周围都环境都不能改变,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我生活在北京,虽然北京房价高,但是相比很多人我还是很幸运的,我在北京有个房子,虽然不够高端,但至少还有个属于自己的窝。但我不会因此就安于现状,我每天下班之后我会花一两个小时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为的可能就是将来我能买得起更好的房子,住得更舒服一点。
也许你会说,你这样压力好大啊!我想说的是,如果你觉得现在的状态让你很舒服很自在,那么恭喜你,你是没压力的那种人,相反,我觉得我很幸运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变化的时代,一个你能通过努力改变自己人生的时代。 我不是房地产行业的,但是我曾经帮助房地产行业的朋友做过一些项目,知道一些内幕,所以我的话可能更加客观一些。
现在国家的政策是限制产能过剩的行业(很多行业都是产能严重过剩,比如钢铁、水泥),而棚户区改造恰恰是逆这一政策的而行之。国家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棚户区改造不仅仅能让城市形象焕然一新,更重要的是它能从短期快速拉升GDP。
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到“十二五”末期,全国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累计投资约5万亿元,建成面积18亿平方米。” 5万亿是什么概念呢?比2014年中国汽车销量之和还多了7000亿元。这5万亿投资里面包含了多少人的利益呢?这是多少家庭几十年的积蓄呢?
也许你会说,这些钱一部分给到了被拆迁的人手里,他们应该很开心。但是你们忘了,这些被拆迁的人里有很多本来有房子的,只是政府要他们的房子,所以他们才不得不搬走。如果说政府给了他们足够多的补偿,让他们在别处重新买了房子,那么这个计划算是完成了他的任务。问题是国家给的补偿款远远低于市场价值,这些人拿到钱后除了极个别土豪,大多数人都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大方了。
举个例子吧。 郑州一个拆了6个月没有签协议的钉子户终于有了结果。这个钉子户要求开发商补偿一套房+90万现金,可开发商只同意给钱,170万的差价让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后,法院判令该房屋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限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迁出并返还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 新闻中这个钉子户是很聪明的,他要的是一套房加90万,而不是100多万买新房。可惜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