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转让有控制吗?
对控制的理解有误,有限公司的控制,指的是董事会的控制,而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能够决定董事人选,实际上就起到了控制作用(当然也要看章程如何约定)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的出资或认购的金额,而是否实际到位、是否有抽逃情况、是否实缴是另一个法律问题,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无关;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你说的那种情况在现实中不存在,因为一旦成为股份公司,原来的有限责任消失了,所有股东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股东为了减少自己的投资风险就不会只出资一点点。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金没有要求了,所以不存在不足的问题。如果存在不足的话,就需要增加投入,也就是需要每个股东都增加投入,而不是大股东一个人增加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