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8年几时放寒假?
根据往年情况,1月17日开始放假,2月16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19日正式开学。 寒假放假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后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区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期末和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初中初三年级原则上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期末考试。
二、寒假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月16日放假,共20天。2月16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
三、开学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校园管理,确保开学平稳、有序。同时,要结合实际,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规范办学行为。严格遵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支费用,努力节约办事业;严格控制各类考试考务经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收取有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任何费用并不得代收代管任何形式的保险费。
五、强化安全教育。各地各学校要持续抓好学生的安全法治教育,特别是要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六、强化综合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