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能入股吗?
一、贷款能入股的情形
按照入股公司的类型不同,可以将入股分为有限公司的入股和股份公司(仅指非上市公司,下同)的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在通常情形下,应当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但对于一些有特殊性质的财产,只要在公司章程中由全体股东予以约定认可即可视为完成出资,如“劳务”、“信用”、“名称”、“商誉”、“设定担保的财产”、“租用的财产”等,由于贷款也和其他财产一样都是可以取得的财产权利,因而是可以入股有限公司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由于其具有资合性、公开性、证券性的特点,其发起人、股东应当一次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不能以劳务、信用等作为出资,那么,以贷款作为入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提是应一次缴纳。
二、不能贷款入股的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股东也不得作为出资,如果贷款属于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则既不能入股有限公司,也不能入股股份有限公司。另外,对于那些与股东身份密切联系、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财产,股东也不得作为出资,例如“离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救济金”、“履约保证金”、“下岗补助金”等,由于不能自由处分,也不能贷款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