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支持退伍军人贷款?
贷款的对象应该是从事正当生产经营,具有劳动能力,有一定的资金数额的(军人退役创业贷款)。还有就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消费业、餐饮业、运输业、仓储业、新能源加工产业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些活动。从事非规定范围或投资入股的,以及无固定场所长期借贷,赌博、吸毒、买卖军(警)人员证件进行非法活动的均不享受贷款扶持。
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营性住房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经营项目情况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和户籍证明;
4、有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证》及所在部队团以上(含团级)政治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5、担保人主体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信委托授权书;
6、申请人及配偶及其他相关抵押人、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7、相关资产证明(含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9、公积金管理有关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一)各基金、各单位专户的融资额度,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0%。
(二)最高融资额度:下岗转业军人个人20万元,军队退役士兵个人10万元,城镇待安置人员20万元。
(三)期限1年,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之间间隔不超过1个月。
(四)下岗转业军人创业贷款实行封闭运行,封闭运行期限为2年,2年期满后须一次性还款。
(五)新就业工程退役士兵创业贷款,实行风险补偿制,对贷款人死亡、下落不明,或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贷款最低金额的,先用其抵押的房地产抵偿贷款本息;抵押房地产不足部分,再用所担保的其他资产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