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资怎么调?
今年过年特别早,元旦后没几天就是春节了。在这之前,各地还会陆续发布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 目前,江西、黑龙江、四川等省已经公布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省份还未出台相关政策。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已有消息的几个城市的标准吧!
一、黑龙江省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月3日,省人社厅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公布的标准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哈尔滨等9个市区(县)为1650元;伊春等8个林区为1450元;其他13个市为1300元。
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16.4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得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等项目纳入最低工资范畴计算。
二、江西省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从2018年1月1日起,南昌等11个设区市和兴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瑞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
三、四川省 据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消息,经省政府同意,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该省级统筹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省本级及除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外15个地级市的城乡居民。
其中,成都等16个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绵阳等10个地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今年起大部分城市薪资水平都将迎来一波上涨,大家在开心的同时别忘了告诉身边的朋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