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营改增吗?
1.经营租赁业务,提供出租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劳务派遣和服务业的政策规定》(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建筑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中介费,按照‘服务业’缴纳增值税”;第三条规定,“建筑业中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从事租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是否缴纳税收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赁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租方的租金部分后,余额为销售收入,按照销售服务的适用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据此,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方取得的所有收入,均应计入营业收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