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科目在哪?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持有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股权或其他权益性器具(简称“被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该科目按照被投资单位的类别和所属集团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随着持股比例或股份数量的增减而变动;采用收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应当按照转让价款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 企业因出售部分股权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0%,或在披露的会计期间内减少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情形于发生当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在确认因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累积计算方式而形成的股利收入时,相关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因被投资单位清算产生的损失时,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因被投资单位可重分类为权益法的终止经营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对终止经营的资产和负债单独列示,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对于不能重分类至权益法的终止经营,当被投资单位出现债务重组、亏损等造成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下降的情况时,参照前述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