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搭棚是不是违建?
一、如何定义违建? 所谓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并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的行为。 在城市规划区(简称“城区”)内进行建筑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许可后,方可施工。
二、哪些情况属于“未获审批”的违法情形? 1、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批准文件后,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 2、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批准文件后,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但继续建设的; 3、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前开工建设或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结构及面积施工的; 4、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未按规定期限和条件使用土地的;
三、城市中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据此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建设,应当予以查处:
1、农户在自有农房新建、改建、扩建,未依法申报并获得批准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法定程序,使用集体土地建设办公用房或其他公共福利设施,未取得乡镇规划审批手续的;
3、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超过当地宅基地用地限额的;
4、在已竣工的建筑工程顶部或者内部擅自加建的;
5、其他违法行为。
四、农村建房有哪些程序? 1、选址:农民群众住房建设申请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村镇规划,原则上安排在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地区;
2、报批: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的,须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所在村出具的使用证明等,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3、规划: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农民住房建设,应优先安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在指定的位置和设计上落实"一户一基"的要求;
五、搭建是否都要经过审批? 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的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将拟用地的规划要求告知乡镇国土资源所,由乡镇国土资源所上报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只要是位于城市规划区或者乡镇规划的区域内,并且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都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