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是雄安概念吗?
不是,但是与雄安新区有关。 作为上市公司,要遵循信息披露原则,在有利好事情发生时及时告知投资者,在不利消息发生时第一时间公告给投资者。4月17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收到的公告》。主要内容就是因存在未如实披露重大信息、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以及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
2021年9月份,公司曾经因涉及财务造假被立案调查。当时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单位汇中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汇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张磊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该案系涉传销刑事案件财产刑案件,判处罚金共计三十万元人民币。 对于该判决结果,原告(反诉被告)汇中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代理人与被告(反诉原告)刘俊丽均表示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并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上诉。
2022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了北京三中院送达的(2021)京03刑终683号《刑事裁定书》,对公司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同时,该裁定书还显示,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原审被告单位)汇中财富管理公司自愿缴纳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据此, 一审法院判处的财产刑已执行完毕。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上述案件的延伸,目前尚未发现新的证据可能表明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嫌骗取贷款、融资诈骗等行为。但考虑到案件尚在立案阶段,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可能性。若最终经查实,公司对披露的信息出现虚假陈述,且情节严重,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