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不良贷款多?
“隐形”,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看不见、摸不着;如果引入到金融领域当中来,那就是指一些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客户信贷征信报告,或者虽提供报告但刻意隐瞒某些违约信息或不报道最新还款情况的行为。 由于信用报告市场上各机构间是互联互通的,任何一家机构的“遮丑”行为都不会持续太久。而且对于客户本人来说,也可以依法申请要求获取全部的信用报告。所以那些试图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来处理潜在的不良资产其实是一种非常低效的做法。
当然有人会问,银行不是有不良资产处置部门嘛,他们不懂吗? 理论上来讲,所有的商业性金融机构都设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负责整体的风险排查和控制。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这些部门往往因为人手等诸多原因导致力度不够。再加上银行作为企业,存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使得一些不良资产的化解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 当然,我们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毕竟国内目前的信用体系尚处于建设阶段,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和问题。所以,我们仍然要给予银行业一定的容错空间。
我认为,监管层应该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债权方的报送义务和违约责任,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公众查询渠道;而政府方面也应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比如对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予以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