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佳字五行属金?
《周易》中,“易”字属火; 《黄帝内经·灵枢经》中,“灵”字属金; 《礼记·月令》中,“祥”字属金; 《诗经·大雅》中,“嘉”字属土; 《楚辞·离骚》中,“嘉”字属木; 唐代李淳风等著的《晋书·天文志》中,“彗”属木; “彩”字,各书所列属金者不一; 据《汉字偏旁名称表》载,“彩”字作部首时,“彡”的右旁(“示部”)属金; “彩”字作单字论其五行属性,则一般认为属火(《新华字典》等)。 我查了《康熙字典》和《汉语大字典》(四百多页!)也只找到“彩”字属金的出处--《晋书·天文志注》:“彗,东方木也……又曰北方水也……”而“又曰西方金也”……这种五行混谈真的靠谱吗?
个人认为,像“彗”“彩”这样字形较简单且异体字少的字,其五行属性应比较固定,多为古人依据文字的形义确定下来的。如“彗”字,《说文》中解为“彗星”之“彗”,《楚辞》中解为天上的“彗星”,到元代吴仁杰著的《古文真迹》中才开始出现“扫帚”的“彗”,再后来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则以“掸去灰尘的帚”为“彗”的最常见意思。如此,这个字的五行属性就应该慢慢变成了火(或木)——土——金。
“彩色”的“彩”呢?我见到的书中大多认为其五行属性为火;但清代朱骏声写的《说文通训定声》却认为其属性应为金(我怀疑与“才”的五行属性有关)“彩,饰也……或日此字字从‘彡’,宜属金……凡‘彩’字从‘彡’者皆同。”(注意这里“凡‘彩’字从‘彡’都属金”的话,后面的“彩”字可不止一个啊!) 那么,究竟是古人错了,还是我们弄丢了古书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