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前三个月为什么不能性生活?
孕早期(12周后),胎儿已经形成,虽然早孕期流产几率比较大,但是怀孕初期胎盘尚未发育完全,孕期性生活导致急性生殖道感染,可能会导致母体出血、休克甚至危及生命;其次,孕早期准妈妈子宫增大不明显,而宫颈管仍然封闭,且妊娠反应明显,准爸爸很难在性生活中“顺利”进入,如果勉强进行,易引起准妈妈下腹隐痛或痉挛,甚则诱发先兆流产。 然而,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有些情况即使没有发生流产,也可能会对母亲和宝宝造成不利影响。 例如,由于受精卵着床尚不牢固,性生活刺激可能会引发子宫收缩,使胎盘脱落,造成流产。同时,精液中的前列腺素被人体吸收后,会刺激母体的胎盘,释放一种激素——皮质酮。这种激素如果含量过高,可能导致子宫肌肉收缩,出现早产。精液中含有促绒毛膜性腺激素,可引起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一般建议在孕早期尽量避免性生活,以预防意外情况的发生。
然而,如果没有出现流产先兆,在孕中期(13周后)及晚期(28周后),是否有必要避免性生活呢? 一般来说,在排除不良因素的影响后,这个时候的准妈妈是可以适当享受一下久违的夫妻生活的。 但需要注意几点:一是同房不要过于频繁,以免干扰睡眠;二是注意动作不宜过大,以免损伤腹部;三是对男性来说,应注意控制射精时间,以免精液倒流,引发宫腔感染。
需要提醒的是,孕期性欲降低是正常生理现象,不必强求,更不宜采用强制手段迫使妻子就范。对于无性趣的准妈妈,可以采用抚摸乳房、亲昵脸颊等方式来增进与爱人的感情互动,同样能达到性生活和谐美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