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协会稳定吗?
行业协会的稳定性,是与政府职能部门紧密相关。在发达国家,政府对行业管理的职责,一般授权协会履行,协会的管理行为被赋予了行政的强制力,因此比较稳定、权威;同时,政府对行业内部管理也基本上采取不干预,或者少干预的态度,使协会能有效地组织和约束其成员实现自律。
比如在日本,汽车损坏保险合同的条件、责任的限制等都以总协议会制定的共同规则为基础,各会员公司必须根据共同规则订立合同,不得更改,如有更改,必须由总协议会作决定,各成员公司必须执行。
还有,在日本水险中,日本船壳货物协会依据再保险合同确定的条件,经会员社全体一致表决同意后确定的“共保条件”,具有约束力,在条件的变动方面,协会可在不影响会员社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变动,如涉及这方面,要求全体一致表决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