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贷款需要多长时间?
土地贷款是指土地交易时,土地受让方为支付土地出让金,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批准后,双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土地贷款期限一般为5-10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区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需要抵押的,抵押人可以将抵押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交付土地抵押权人。土地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在受抵押权人依法行使抵押权时。
2、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受偿优先于土地抵押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以抵押物对银行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3、办理土地贷款的条件:一是与转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与贷款银行签定《土地抵押贷款合同》;二是银行需审批;三是银行同意放款后,转让方收到款后,30天内或银行及转让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土地交由银行作为抵押担保;四是办理出他项权利证书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交银行持有;五是银行通知撤销抵押登记或委托土地持有银行监管。
1、根据《城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拆除已抵押的房屋、构筑物,取得所有权,需要将折价作价款的,事先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将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2、第三十九条规定:抵押方式分为一般抵押和公示抵押。
3、第四十二条规定: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失踪,其财产由其继承人或代管人接管。抵押人继承人均不愿意接管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4、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
5、第四十六条规定:抵押合同内容有:(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二)土地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三)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四)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