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天源是别墅吗?
1.关于楼盘是否属于别墅,国家没有明文规定。 2.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4条住宅设计中,对低层住宅、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的界定标准均有描述,但并无“别墅”一词出现。也就是说,从工程设计角度讲,国家并未将“别墅”作为一个独立的产品类别加以定义和区分。
3.各地对于别墅的定义不一。 北京禁止任何形式的“别墅”类住房规划;广州明确“别墅”就是单独一栋的住宅;南京把“别墅”定义为“低密度住宅……在单幢建筑内部解决全部生活起居功能的住宅”;而苏州则规定,“别墅”是指“由建筑物及构筑物组成,具备两套以上(含两套)可供居住的室内空间,且建筑面积不超过7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不大于1:2.5的非普通住宅。” 从国家到地方,对于豪宅或别墅这类产品,并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界定。
4.我们判断某项物业是否是别墅时,应该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我们可以参考国家和北京的设计规范。在北京,除郊区少数地块,6层以下住宅已经很少了,大部分是高层住宅。因此可以认为,5层及以上住宅不是别墅。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住宅为一般多层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建筑高度大于27米小于等于54米,每单元设置电梯;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每单元不少于两梯;
② 层高不超过3.3米,卧室、起居室(厅)的高度不低于2.8米;
③ 坡屋顶住宅,其檐口高低差不宜大于60毫米。 按照上述规范,如果某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米,又没有设置梯,则可以认为是别墅。另外,有业主反映,房管局等部门现场核查后认为该楼是别墅,因为一层是商业,并非居住层。我们认为,虽然规范中要求住宅“宜布置在首层层高较小处”,但并不表示要“必须低于”首层楼面。商业铺在首层并不影响住宅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