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哪些基金会?
根据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的类型主要分为以财产分配为目的的公益性基金会和以慈善为目标的社会公益性基金会两类。 前者是以通过设立人捐赠的全部或部分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并且主要提供无偿服务的非营利的社团法人;后者是利用公开募集的资金,从事社会福利事业或者救助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目前,我国注册的基金会有5000多个,其中92%以上是公募基金,可以公开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资金。
对于普通公众来说,了解基金会的层次、类别及特点,有助于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会。 (一)从层次上看,我国的基金会可分为三个层次。
1.全国性基金会。是指在全国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的基金会。这类基金的会徽为黑底黄字,简称“国基”。如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主办的扶资建设基金会,是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会和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共同举办的养老机构。
2.地区性基金会。是指在特定行政区域设立的基金会。这部分基金数量最多,占基金会总数的70%以上。其会徽由所在行政区标识图案加“区基”两个字组成,如北京市希望工程基金会,简称“京基”。
3.社区性基金会。是在城镇与乡村基层设立的基金会,主要用于资助本地区的公益项目。其会徽为白底红字,简称“地基”。 目前,国内还没有真正运作的社区基金会,但是一些城市已经在进行试点,探索社区基金会的建立。
(二)从资金来源看,基金会有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之分
1.公募基金,又称为开放基金会,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的基金。它的主要特点是:面向公众发行基金份额,任何人都可以购买;可持有基金份额到期退出,也可以转让基金份额给其他人;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又称私募融资或私人资本市场,是仅向少数投资者发行证券并采用私募方式融资的非公募型基金。它主要有以下特征: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企业股权;一般无固定的投资期限,但通常不超过20年;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售基金份额,发行对象限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机构和自然人;对投资者的资格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信息披露较少,不完全满足透明要求;采用托管制度,但对基金资产保管的责任并不严格。 中国目前设立的绝大部分是公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