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孤寡老人住院花钱么?
先引用一个答主自己的案例,去年姥姥腿部骨折,在北京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非医保),共花费4.5万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8万,个人现金支付1.7万。 接着引用法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凭证,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第46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每年一次性的缴纳3元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最后引述答案:根据上述条款,个人只需承担自费的医疗费用(4.5-2.8=1.7)。而自费的医疗费用,如果是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则需全部自费;如是因其它疾病产生的,则参照北京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由个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当然如果老人家是农村户籍,以新农合参保,则报销比例和限额与上述情况不同,但总体负担仍较轻。 很多答主也提到了老人住院期间子女陪护引起的支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老人住院期间,无论子女是否陪护,相关医疗费用均应当由子女按规定支付,如发生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医疗机构应尽的注意义务及近亲属应尽告知义务等。同时,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患者伤残的,还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望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