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企业年金?
1、企业年金计划由企业制定,并负责日常管理运作; 2、企业年金计划的实施应遵循合法、自愿和公平的原则,不得强制职工参加或变相强制职工参加;
3、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者企业职工大会通过的企业年金方案是建立企业年金关系的法律依据。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的文本及其实施细则向全体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申请设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应当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并提供下列材料:(一)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准文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收入情况证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本年度第一季度或者上半年财务报告;
5、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其筹集、管理和运营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6、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按照《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7、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策略和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投资对象包括国债、金融债券等债务工具,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的其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