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为什么不换裁判?
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是在说CBA的裁判制度,以及目前的裁判队伍,究竟能不能担得起联赛发展的重任。 首先必须承认的一点是:目前CBA的裁判队伍,相比NBA、欧洲甚至世界杯、奥运会级别的比赛来说,水平确实有限。这种限不仅体现在对篮球规则的理解上,也体现在判罚的果断程度和裁曲尺度上都展现出来了。而高水平比赛的短板恰恰在于裁判员,这会让整个比赛的观赏性和公平性大打折扣。这是由CBA的裁判制度所决定的。
CBA的裁判体系中,共有80名注册裁判员,这些裁判员按照实力水平划分为四档,每档20人,作为预备裁判人员。在CBA常规赛和季后赛期间,每天都有4场比赛进行,因此每天需要4名主裁判和6名边线裁判。也就是说,平均每场比赛都有10位裁判员在现场执法。 而这其中,有3人负责记录数据,有2人负责维持场内纪律和安全,有1人负责记录犯规情况并计算违体犯规次数等,剩下5名裁判员分别负责两场比赛。
这样的分工看似非常合理,问题是谁来评判5名裁判员的执法质量呢?答案是没有人。因为CBA没有专门的人员对裁判员进行了解和分析。我们看到的CBA裁判报告仅仅是最后的结果,而不会展示裁判员在判决过程中受到的影响——这些影响包括观众的影响(网络和视频的弹幕)、媒体的影响(各种新闻报道)、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影响(通过任何渠道的透露)甚至是外交的影响(他国运动员或官方人员提出的质疑)等等。我们无法知道裁判在做出一个判决前受到了哪些外界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是否影响了裁判员的判断都是个未知数。
在缺少监管机制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相信,部分裁判员会为了维护自己“公正”的形象,去主动迎合某种声音。而这种迎合,不仅会破坏比赛的公平性,也会毁掉裁判员职业形象。 在缺乏监管制度和规范标准的情况下,CBA的裁判工作很难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