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围算不算违法?
首先,在知乎这种平台,你要问“是不是”或者“有没有证据”,那我只能说,你真的很幸运,我正好知道是/不是/有/没有。 这种问题换做我是警察,我也烦,毕竟这是要我犯错误去证明别人正确吗.... 不过还好,法律就是用来被证明的,所以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就能找到答案。 所以我们来看下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证据证明有违法行为但尚未查清违法事实的,应当责令停止侵害,可以予以警告,也可以依法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侮辱、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 第四、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也就是说,题主作为“外围女”向客人提供性服务属于违法行为,按上述条款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及罚款,但是否拘留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我们作为公民,只能配合。 当然,对于违法行为,我们是可以要求行政补偿的。比如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