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费用都有什么?
(一)资产。资产是指各级工会拥有所有权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等。包括:流动资产(含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器具、设备、文化娱乐器具、体育器具、图书、工具和仪器等;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二)费用。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费。包括职工教育费、文体活动费、宣传活动费和其他活动费(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外事费、职工保险、防暑降温、看望病人、大病医疗、困难补助等支出)。其中
(1)职工教育费指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各种费用,可按当年工会经费预算的30%以内掌握使用。开支范围包括:聘请教师的讲课费、稿费、教材费、场租费、交通费等,其支出不超过《职工教育费支出》(财建字[1996]317号通知的规定范围(专职教师工资、福利费、统筹费、工会费,教学设备及教学场所的折旧、修缮等)。专职教师的工资、福利费、统筹费、工会费不在职工教育费中列支。
(2)文体活动费指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的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包括:文体活动场地、设施、器材购置费、维修费、活动伙食补助费、聘请教练(指导教师)费、裁判费、运动员服装费等支出。伙食补助不得超过人均每日20元标准。文体活动的原则上不搞物质奖励、确有需要奖励的,实物或奖金每人每次不超过100元(含伙食补贴)。
(3)宣传活动费指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法律、科普、健康卫生、企业经营管理等宣传活动的各项开支。
(4)其他活动费指未列入上述三项的职工活动费用。
2、维权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以及其他维权费用(开展帮扶救助、心理疏导、资源帮扶和法律服务,慰问一线及困难职工以及发生的其他支出)。
3、业务支出。包括培训费、会议费、专项业务费、日常耗材、通信和信息服务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业务支出。
4、资本性支出。指用本级管理费资金购建办公、文体活动和职工服务用的固定资产支出。
5、事业支出。指用于工会事业(如职工教育、文化、体育、宣传等活动)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费用。
6、补助下级支出。指各级工会用于专项转移支付下级工会的支出(包括帮扶下级的“送温暖” 支出,基层工会的职工书屋、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支出)。
7、其他支出。包括资产盘亏、注销呆坏账、已出售后的固定资产收益、捐款、赞助等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