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色情业合法吗?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斯马兰诉奥伯特(Smalley v. Obrecht)一案中裁定,宪法禁止的仅仅是“政府从属于政府的职位向任何人提供性服务”,并未规定私人雇主不得解雇或拒绝录用有性行为或者性取向的员工; 同时认为,《民权法案》第七章禁止的仅限于基于性别的歧视,并不包括性骚扰或其他形式的骚扰,因此判决联邦政府的反性骚扰立法违宪。
于是,在美国法律体系内,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等群体的平等权利就开始靠社会和司法实践慢慢推进了…… 当然,这个结果肯定是激进了些,因为在那个案子里,男性雇佣者被认定享有同性性行为的自主权而女性则没有。所以到了80年代,美国又开始了第二次同性婚姻合法的斗争。 这次诉讼的结果就是1996年的洛佩兹案(Lopez vs. Smith),被告是一对性别认同为女性的男子,他们起诉自己的雇主因为性倾向而拒绝向他们发放就业许可证,最后虽然输了案子,却赢得了一纸胜诉裁决。
自此以后,美国的劳动法就赋予了所有公民“不被歧视”的权利——无论什么性别,什么种族,什么宗教信仰,什么性取向等等,在就业上都不能受到歧视。 而色情行业其实也早就有了,不过一直都很“低调”。毕竟美国法律对这方面的管制是比较宽松的,除了几个州不允许成人影片放映之外(比如夏威夷),其他州都有自己的“成人产业”法规。
例如,在加州从事成人电影拍摄是需要获得专门许可的,但拍完之后放在网上供大家免费观看是不违法的。至于那些付费的电影网站,由于不是设在加州,因此也不受当地法律的管辖。 于是,成人影片的制作与销售就在这种“灰色地带”一直存在且蓬勃发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