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生育津贴多少?
河北省2015年出台《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对晚婚假、生育假以及产假都有明确规定; 2016年起,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女性享有158天的生育假期,比一孩多了74天;2017年,这个假又增加了60天;到2018年,又增加15天,即158+15=173天。 同时,根据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休假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营养费补助。 2015年前,我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者均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分娩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流产的医疗费用。
之后,生育保险改变了原有的报销制度,2017年1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改由定点医院直接收费结算,报销比例也由此前的定额支付变为按比例付费。 而此次调整的焦点是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原来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享受的生育津贴,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4后所得的数值作为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011年,国家出台《社会保险法》,其中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此次调整,就是基于这一规定进行的。
以石家庄市为例,该市人社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市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法》和人社部有关规定,生育保险费用由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组成,实行社会统筹,用于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将生育保险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