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回购协议是什么?
投资式回购(Investor’s Put) 又称卖出回购,是在证券交易中,投资者(买方和出借方)与融资者(卖方和抵押品持有方)之间进行的一对一的交易。
简单来说就是,我没钱但是想买股票,于是找别人借,承诺付给他一定利息,并用我的股票作为担保,签订相关合同;到期我还钱并付清利息,他就必须还我当初借他的钱加利息,并且把当初作为担保的股票还给我。 一般用于企业资金周转,短期融资,期限一般在1~3年。
优点是手续简单快速、利率相对较低、保密性较好;缺点是不能用于质押贷款,金额有限制(单笔500万元人民币以下),适用对象较小且仅限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
目前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登公司提供此业务。
2. 质押式回购(Collateralized Repurchase) 是指客户以手头的现金或依法可转让的资产为质物,从银行取得一定期限的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在约定的还款期内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银行返还客户所缴纳的质物的方法。
首先还是我自己没有钱想买东西,于是我想到了用债券做抵押向银行贷款来买,银行同意了我的请求并且给我放款,我将手中的债券作为抵押给银行,约定时间还款并支付相关的利息,到时间银行就必须要还我当初借他的钱加利息,并且在约定期内不能随意处置我提供的债券。
优点是能质押贷款、额度较大、利率相对较低;缺点是比较麻烦,审批速度慢。 目前所有商业银行都可以办理此项业务。 以上就是这两种业务的区别,至于选择哪种根据你自身的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