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舞比赛算体育比赛吗?
从世界不同地区对街舞的分类,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在美国,街舞被归类于娱乐产业(entertainment),而美国的体育定义里同样不包括街舞(Breaking)这种运动。因此可以认为在美国,街舞不算作体育运动。 而在欧洲和亚洲,街舞则被归类于体育运动(sport)范畴。这也是国内街舞爱好者普遍接受的说法。
以国家体育总局为例,所公布的竞赛项目中,健身健美项目下又分为竞技健美操和街舞两类;而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项目设置方案》中,体育舞蹈(包含拉丁舞、摩登舞等)与街舞一同列为“街舞类”,可见在官方层面,街舞是被归入到运动项目的范围的。 那么问题又来了——既然国外把街舞当作体育甚至竞技类项目,为什么国际奥委会就是不肯给街舞一个正式地位呢?
我个人对此的看法是——奥运会要办得公平且纯粹(至少在运动员选择上如此),就必须在项目和参赛人数上做出严格限制。如果允许任何地方任何个人随意报名参赛,奥运会有什么意义? 所以奥运精神其实是在限定范围内的竞争——在规定场地时间,按照规则完成所有动作,不管你的动作有多么复杂或者简单,无论你的体型如何,只要你能做到这些,我就认可你完成了这个任务并且给予相应的奖励(奖牌)。
但是竞技体育的意义究竟在哪里?不就是在超越自我极限的同时向人类潜能的发掘和创新吗?如果说为了追求成绩而不计成本地训练选手参加奥运会,这不过是为了争夺一块金牌而已。可是如果把奥运精神用在这种追求上,那未免太可笑。
因此我认为,作为非奥项目,让街舞在世界上广泛传播,带动无数年轻人参与,这是更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