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有哪些牌照?
目前,国内各类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即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 根据中基协2014年1月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办理流程与材料目录》,法人式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其申请材料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大)会决议等;而合伙企业则需提交备案申请报告、合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名录、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等材料。
根据中基协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的通知》,对申请主体为自然人或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下的企业法人的拟申请人,申请材料包括工商资料复印件或章程等(工商备案的纸质凭证)、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对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企业的拟申请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 对于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变更事项的,应按要求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等(工商备案的纸质凭证)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变更的决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各地金融办等监管机构也会对企业所在地有相应要求,如在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便明确地方政府应当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给予政府相关补助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