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息属于什么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收入分为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两大类。 其中,应税收入又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生产经营在境内的外国人及其他外国组织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确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对于您的企业而言,如果其取得的是存款利息而且该利息不是从关联方收取的,则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应当计入销售收入进行处理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属于从关联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则按照税法规定,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同时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
另外,《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还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所称负债,是指企业承担的全部合同义务,包括现在的、未来的以及预期的债务。”您企业的借款费用属于该项规定的“预期负债的利息”范畴,也应当作为应税收入,计入销售收入进行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