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分红吗?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优先认缴出资的特权。 以上两条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来说的。
首先明确一点,企业分红必须遵循先偿债再分红的原则。举个例子,某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四个股东各占25%股份。后来经营过程中欠银行贷款200万元,那么银行作为债权人首先得到清偿的是欠贷款200万,然后四个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剩余的债务。当然,这里的分红指的是盈余分配,而不是未分配利润。
其次,虽然公司法对分红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有上述两条原则性条款),但不代表股东就可以随心所欲。一般来说,当公司盈利且满足以下三条之一时才会进行分红: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满足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条件。
所谓“法定公积金”就是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用于补贴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资本金。而“任意公积金”是指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公积金。
总之,企业的分红并不是老板一拍脑袋就有的,它要受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为了提升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利益最大化,可以考虑采取降低费用、减少成本的方式增加利润从而进行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