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为什么到c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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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史密斯去CBA不是和姚明、王治郅一样的“归化”,他没这个打算也不可能有这个想法;其次,如各位所知道的,NBA的劳资协议中规定了一年只能签两份底薪合同,今年夏天已经用掉了一份,再签就是第三份了(去年签的是老鹰),而明年夏天则将会使用第四份,也就是说如果明年不离开NBA的话年薪是受影响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35岁的老中锋还有多大的价值呢?在拥有联盟中最多全明星球员的湖人队,史密斯能得到的出场时间是非常有限的——作为曾经叱咤风云的内线霸主,他的心气绝对不会允许自己这样蹉跎岁月。于是乎,一个曾先后执教过多支NBA球队、深谙商业运作的门道、英文流利、履历光鲜的人出现了——他就是前勇士主教练马克·杰克逊。

在加盟勇士之前,杰克逊曾在尼克斯与湖人分别担任教练职务,对这哥儿俩的性格脾气以及 NBA 的大环境都是了如指掌;而在来到勇士之后,随着斯蒂芬森等球员的到来,他也如鱼得水重新找到了当主教练的感觉。最重要的是,在史密斯的生涯暮年,能够有机会再次站在赛场之上对他来说已经是求之不得,又何必在乎是在NBA还是在CBA呢?

对于CBA来讲,得到史密斯这样的即战力显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他已不再年轻的时候,但是丰富的经验和超强的个人能力依然会是各支队伍想要争取的对象;而对史密斯本人而言,能够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并有机会再次站到篮球场上无疑是最重要的事儿,其他的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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