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学费何时退?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以下简称入伍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后,有何优待?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如何申请和办理?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针对不少学生和家长关心的这些问题,教育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作出明确规定。
高校学生退伍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通知规定,对退伍后入学或者复学的入伍高校学生,一律免收学费。除已享受学费全部免除的国防生、国防生以外,其他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应当入伍高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申请时应据实说明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按照上述程序一并申请办理。
通知明确,除已享受国家征兵学费资助政策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原高校毕业生,退役1年内,可按照高校新生入学政策重新报名参加高考入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在高职(高专)毕业当年参加大学生村官、基层志原者、特岗教师等计划项目的,按照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其他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程序,学生填写《应征入伍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高校学生退役一年内 可调整专业
根据通知,对于入伍高校学生退役后1年内准许入学或者复学。原是普通高职(专科)学生的入伍退役学生,退役后可自愿申请参加有关普通本科专业招生考试,被录取后由原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原就读专业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注销高职学籍。被普通本科高校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取得的自考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学分,可计入普通高校本科总学分。
通知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和复学后,学习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调整专业;学费补偿或代偿按规定时间发放到本人或学校银行账户;未缴纳学费的入伍学生,可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接续教育的高校退还已缴纳的学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