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款公司在哪里开?
“小贷”是指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下的贷款公司,目前大部分已经转型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小贷公司”); “典当行”是依法设立,主要从事商品抵押贷款、车辆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两者都属于非银金融机构,但是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 “小贷公司”的设立程序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差不多,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业务; “典当行”则必须经商务部批准,取得商业特许经营资格后,才能正式开业。 在具体的设立环节上,无论是小贷还是典当行都需要经过申请、审查、核准、签订合同、发放许可证等环节。 对于股东的特殊要求,根据《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入股条件外,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股东或合伙人,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有稳定的生产经营收入,具有持续资金筹措能力,连续12个月以上正常运转; (三)信用良好,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强制措施且尚无有效处置方案。
②无到期债务履行或逾期未执行完毕且有证据表明将发生大额债务逾期情况。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失信被执行人事项尚未消除。
④其他可能危及公司存续的情形。 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除了符合基本的出资要求之外,还需要满足法律及章程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