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别墅需要哪些手续?
现在国家出台政策,不允许私人随意建设别墅了,要建别墅,必须是统一规划建设。 具体手续如下: (一)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规划设计,进行效果图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取得建设施工执照后组织施工,同时办理报建登记和核发施工许可证; (四)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目前很多地区已经禁止修建5层以上的房子,而一般独栋别墅的建筑层高都在4米以上。所以如果要建房,必须先办理规划许可证才能动工,否则就是违法建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自建住房,还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才行。 如果不办理这些证件、手续就擅自建房,被有关部门发现后,有可能面临拆迁、罚款甚至刑罚等后果。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非盈利性建筑适用集体土地。
第四十四条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批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改造或者调整。未利用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耕地。
2.《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报送下列资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申报图纸(含电子文档);
(二)申报文件及批准手续。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应当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