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低效无效资产?
所谓低效无效资产,是与高效有效资产相对应的概念,目前尚无确切标准,通常可理解为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已经闲置不用或没有使用必要的土地、厂房及设备,或由于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等原因而使生产能力过剩的土地、厂房及设备。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是加快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实践中,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转换机制步伐的加快,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低效无效资产如何处置,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的整体效果。从目前看来,在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工作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法律规范不足,使得低效无效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处于模糊、不确定状态,难以准确厘清和科学界定低效无效资产,也难以准确及时处置,降低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可操作性;
二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内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全面实施,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量逐步增加,但现行制度对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仅作原则规定,已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因此,急需研究制订统一、规范、科学的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