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破解幼儿园的监控?
面对这样事情的发生,我们不禁要想,为什么家长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子女在被幼儿园虐待?为什么非得到有惨剧发生的时候才相信?为什么总是要到了暴行被揭露出来,才是对幼儿真正的关爱?
我们不禁要问:孩子到底在幼儿园过着怎样的一种生活?是否孩子在幼儿园时,也同样享受得到我们期待的"阳光伴我成长,科学伴我同行"?是否孩子在幼儿园时,也能"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为何家长在幼儿在幼儿园期间,无法享受到这些,而是在幼儿园虐待丑闻发生时才能察觉?
我们不禁再次反思自己——作为一个幼儿园的幼教工作者,我究竟在做些什么?我如何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以此来赢得家长的信任?我又应该怎样使我的孩子在幼儿园时期快乐的成长?
可是不管怎样,我们必须肯定:幼儿园偷看孩子隐私,这是严重触犯了幼儿权益罪,其性质是恶劣的,行为是应受谴责的。若以后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时,我们该以何种方式来保护幼儿的利益,保障幼儿的权益呢?
对幼儿园的控诉告一段落,现在转到对幼儿园老师告发。
据了解,这名老师之所以在幼儿园便对孩子下黑手,原来原因是,她“觉得这几个孩子经常不听话,很捣蛋”。
“觉得这几个孩子经常不听话,很捣蛋”,就这么简单。老师觉得这几个孩子不听话,便动手打他们。而且还不是带着惩罚性质的打,而是施暴性的打。用老师的拳打脚踢,用毛巾被毯搓揉压摔。对一个幼儿园老师来说,孩子是不是应该打,什么时候可以打,打的位置,打的轻重,是不是有了体罚的倾向,这些都是应该深深地引起我们家长和老师反思的问题。
从学校教育的角度来说,要戒除小孩爱打闹的顽皮天性,老师应以正面教育为主;除了个别严重犯错,值得严加惩戒者,一般的小孩打闹,最多就是训诫批评,甚至罚站,不许玩某些玩具等方法,都可以起到了警告和教育的作用,根本无须动手打小孩。更何况打的还有几个呢?
《教师法》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但是,现实中,体罚事件层出不穷而又屡禁不止。《中国青年报》曾经发过“老师,你打学生吗?”的调查,结果显示,57.3%的老师承认自己打过学生;九成以上学生挨打过,而且不少还多次挨打过。其中,最严重的就是用皮带和一根2米长的竹竿子打。
对此,我们真应该问问,为什么这样的老师得不到制止,为什么这样的幼儿园不减除这样的老师,反而还在这样的老师,难道就不怕类似事件在孩子身上重演?这样的老师,是不是幼儿园的同谋,这样的幼儿园,是不是也应该是谴责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