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什么时间回归祖国?
1999年12月20日,中葡两国总理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宣布自1999年12月21日零时开始,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在联合声明中,中葡双方就有关澳门问题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 (二)设立特别行政区; (三)行政长官和政权机关的产生办法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四)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五)特别行政区的外交权; (六)维持现状,不转移管辖权。 根据这一声明,中葡两国政府还建立了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以实现两个国家在特区互设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澳门回归祖国后,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但政府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
特区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对内经济主导的模式,实施了系列政策。 在政治上,继续充分发挥爱国爱澳力量在治澳中的作用,同时加强中央和特区的联系,保持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
在经济上,继续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努力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世界顶级湾区;
在生活上,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社会秩序,为人民群众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
在文化上,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
在生态上,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