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算中小微企业吗?
目前,国际上一般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来划分企业的类型。但我国历史上并没有严格区分大中小微企业的概念,只是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中小企业问题的重视,才开始提出并实施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 目前国内对中小微企业一般是这样界定的——
1、依据纳税额度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明确: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均不参加纳税信用评价,自然也不存在A级B级C级的区别,所以,这里指的中小微企业主要是法人单位。 依据上述文件规定,法人的下列情形可以作为评价基准日:
2、依据注册资本
一些初创企业,可能因为注册时资金额度较小,那么这种情况下如何判定其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呢?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八十七条的规定,发起设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总额或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增加资本。 如果新设立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是50万元,而行业基准值为60万元,则该企业为中型企业;如果实收资本低于注册资本,那么企业就处于亏损状态了。
综上,从纳税和注册资本两个角度考虑,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注册资本50万元的法人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范畴。 但实践中,有的企业通过多次增资,注册资本虽然很高,但其实际缴纳的资金很少甚至没有实收资本,这类企业就不能简单的认定为中小企业了,需要进一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