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原因?
1、实现市场占有率最大化,增强实力,获得竞争优势;
2、减少竞争对手,维护行业稳定;
3、避免经营风险和亏损;
4、实现规模经济,降低运营成本:
5、获得新的技术和能力,加强新业务的开拓:
6、获得更多的市场和投资机会;
7、更好的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协同效应;
8、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收入和利润水平;
9、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获得更多融资机会 ;
10、提高公司声誉,提升品牌价值。
当然在现实情况下,很多企业进行并购是有一定的目的的,可能仅仅就是为取得某个项目的控制权,或者只是为了减少竞争对手等。但无论怎样,当企业决定进行并购时肯定是有其理性存在的理由的。
企业合并有众多的动因,一般来说,企业合并可以分为如下性质:
1、从社会经济结构及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资产重组的需要角度出发的兼并和被兼并行为。
2、从企业本身经营发展,包括企业生存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寻求兼并和被兼并。一般地讲,处于管理不善、经营恶化、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等状况的企业才会考虑被兼并问题,该类企业被兼并更多地属于被动行为。而对于企业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主动采取兼并行为的情况则比较普遍。企业兼并的主要出发点包括(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发挥企业规模经营的优势;(2)强化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吸收和消化其他企业的剩余生产能力(3)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获取被兼并的企业的优质生产要素、无形资产、销售渠道、客户等资源。目前大部分企业兼并行为属于这一性质。从兼并双方的关系分析,大部分不具有关联关系,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出于特定目的实施的兼并。比如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特定的调控要求,合并相同原材料厂家或者相同市场产品厂家,从而达到控制产量。
由于企业兼并的动因及性质的不同,兼并双方的协商过程、所达成的交易价格的具体基础、支付方式等存在很大的差异。在企业合并的实务中需要具体分析。